我一直觉得Google是一个不错的互联网公司,自从上次“涉黄”事件发生后,国内的传统媒体现在对谷歌都有一种神奇的妖魔化倾向,最近,因为数字图书馆计划的推出,谷歌再次陷入“侵权门”事件中,网络媒体报道,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Erik Hartmann已经抵达北京,紧急处理这件事。
圈内很多人士在审视最近发生的这种反常现象的时候,貌似都存有一种猜测:Google被妖魔化的背后,究竟是一种利益,还是某种战略?或者都不是,而是一个动机非常简单的公关?上次“涉黄”事件发生后,人们猜测这其中必有阴谋,但是结论似乎并非如此,就连一直力挺谷歌的月光博客,也出人意料地拿出“铁证”表明那件事并非人们诟病的那样。然而事实究竟是什么,现在我们都不得而知,也没有这种怀疑一切的必要了。这次再发生谷歌“侵权门”事件,倒确实给人感觉不是一般的利益,或者什么战略,我所猜想的那种公关貌似逐渐浮出水面。
很多时候,中国特色的娱乐氛围能够显而易见地给任何事物一个简单的结论,互联网的暴力和弱智在这里显得非常清晰,甚至往往自己发觉不了丑陋的嘴脸。“涉黄”事件被舆论吵到开锅,最后云烟散去,啥也没有了。现在再次爆出谷歌“侵权门”事件,我的直觉是非常牵强附会。中国的作家应该还不到有如此之高的版权维护意识,因为他们自己往往擅长于抄袭别人的作品,或者复制别人的思维和风格,不经过任何“伪原创”。在此次事件中发飙最厉害的那些所谓“作家”,不光我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的作品,就是大众的国人,我敢无端地下结论:谁读过他们的作品?况且,谷歌已经表明数字图书馆计划仅仅提供作品的预览,并非要把别人的劳动成果硬生生搬到自己的服务器上吸纳钱财,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国际化公司,谷歌不可能连这点基本的常识都没有。更何况,倘不是谷歌把那些三流的中国作家的“作品”扫描进电脑供读者阅读,谁会知道他们居然也能够“创作”出什么作品来?
谷歌“侵权门”不是一个简单的维权行动,在这里,我们看出了狭隘,而不是开放;我们看出了落后,而不是先进。真的文化,是要造福人类的,文明的成果只有广泛地传播才能更加璀璨。如果把自己放在利益的盒子里,只能看到有限的金钱,也只能得到有限的发展。跳出盒子,放眼看开放的世界,这本身就是一种成就,为什么有人不喜欢这么做呢?
可怜的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