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刘翔不把奥运火炬捐出来

奥运祥云火炬北京晚报的一则消息让人感觉不对味:20日上午,在一个隆重的仪式上,“飞人”刘翔把自己在北京奥运会上传递的第一棒祥云火炬捐赠给北京奥运博物馆筹备处。

中国人素有珍藏回忆的传统,似乎有些东西不归自己所有,就会象一个小孩子一样睡不着觉。这其中,一些东西自然是国宝,比如兵马俑,比如长城,甚至现在连京剧也是一个“国宝”,不但加大力度推广,而且还要进入学校的课堂,供那些不知“生旦净丑”为何物的小朋友欣赏。然而一支普通的火炬究竟有多大的价值需要举行一个隆重的仪式而且“捐赠”给别人?

照某官方人士的说法,奥运圣火首棒火炬有着“十分珍贵的历史和文物价值”,是中华民族百年梦圆的历史见证。但是我觉得这种话太差强人意了。我们不举办一个奥运博物馆,不把第一棒火炬珍藏起来,是断不会把中国人举办过奥运会这样的大事从历史上抹去的。要说见证,深刻印在我们民族心里的自豪感和曾经激情燃烧的2008年8月8日就是见证,莫非不筹建一个博物馆,我们的子孙后代就会遗忘掉这件重要的事情?

奥运火炬手是从全中国13亿人中选出来的,他们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他们代表国人传递火炬,那么就不应当把这个火炬看作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即便已经据为己有,也不应该拿出来郑重其事地“捐赠”13亿人的荣誉。先前有罗雪娟一会要把火炬“租”出去,一会又要“拍卖”,一会又说是“捐赠”出去,曾经激怒了广大的人民群众,这会再出来一个“捐赠”首棒火炬的新闻,每个人心里的味道只有自己清楚。

泰戈尔说,夜把花悄悄地开放了,却让白日去领受谢词。假如我们要为国家,为人民做些有益的事情,就应当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时传祥还活着,他也会捐赠出一件“十分珍贵”的文物,但是谁会接受这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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